有關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及工程承攬定型化契約應記 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事宜,前請貴會提供相關意見供本 署研修時參處1案,仍請儘速研提貴會具體建議內容,俾 利參處,復請查照。

2025-04-08
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13年3月5日院臺建長字第1135004299號
函(諒達)續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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