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使用室裝法規說明及注意事項

同業利潤標準、營利事業所得額調降通知
調降本業營利事業所得額暨同業利潤標準專案小組工作報告:
自八十七年底針對本業稅賦之不公平處,造成本業負擔加重,競爭力降低,經第三屆第一次大會決議交付執行辦理,成立專案小組,經正式行文財政部、立法院、經濟部、全國商總,爭取降低。其間公文從返,互相就其立場與相關資料數據,在林召集人四處奔走商請同業提供業務機密並保証不外漏其資料,於九月二日召集人林謙會同何錦榮理事長、劉正元副理事長、汪精銳監事會召集人及省聯蔡照興理事長前往台中中區國稅局拜會溝通請示,並備齊資料函覆,於八十九年一月十二日函告調降結果。含檢附國稅局函影本一份,請本業業者參酌辦理。 
 
今將內容公佈如下:
稅務將「室內裝修業」歸類為「房屋修繕」代碼為4601-11
 

調降稅率專案小組:
專案召集人:林謙、劉正元、全聯會第三屆理事長:何錦榮、省聯合會理事長:蔡照興、台北公會理事長:汪精銳、高雄公會理事長:阮漢城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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