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第八十四條除外條款

勞基法申訴專案小組工作報告
自八十七年三月得知建築師公會申請建築師事務所為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工作者,即與本會理監事討論本業界公司之工作者也應為前開之法。
 
勞基法申訴專案小組:
專案召集人:劉正元、林謙、秘書長:陳錦榮、第二屆理事長:汪精銳、第三屆理事長:何錦榮、第二、三屆法規主委:葉博文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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